探礦權改為采礦權的條件
2013年4月13日-探礦權轉采礦權專題:為大家提供探礦權轉采礦權相關內容的文章,以幫助大家更快的找到所需內容。希望豐富的探礦權轉采礦權資訊能快速幫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根據《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土資發(fā)[1998]20號《關于印發(fā)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申請書、審批表及審批通知書格式的通知》,為規(guī)范探礦權采礦權轉讓審批工作 詳情;;簡介 - 文本內容2017年8月2日-條 為了規(guī)范探礦權采礦權(以下簡稱礦業(yè)權)評估工作,加強對礦業(yè)權評估資格的管理,根據《礦產資源勘查區(qū)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
2023年1月12日-資源儲量規(guī)模達到大中型的煤和大型非煤探礦權申請保留,應當達到勘探程度。其他探礦權申請保留,應當達到詳查及以上程度。已設采礦權垂直投影范圍內的探2019年8月20日-技術人員和設備條件的證明材料 6.經批準的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 7.經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 8.探礦權注銷通已簽訂探礦權掛牌出讓合同并繳清探礦權價款的探礦權轉為采礦權,是否需要取得國土局的批復,是否需要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點擊進入在線答疑已簽

關于探礦權、采礦權的轉讓問題,1986年頒布的礦產資源法曾明確規(guī)定,采礦權不得買賣、出租,不得用作抵押。買賣、出租采礦權或將采礦權用作抵押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是為完善探礦權采礦權有償取得制度,規(guī)范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保護探礦權人、采礦權人合法權益而 詳情;;